3月19日晚,多闪发布弹窗建议用户将与微信/QQ一致的头像或昵称进行修改。多闪称,此举是因腾讯公司要求用户的微信/QQ账户信息包括头像与昵称的权益属于腾讯公司。为保证用户仍能够正常使用多闪,多闪不得不建议用户更换与微信相同的头像与昵称。
据了解,腾讯在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递交的《行为保全申请书》中称,微信和QQ产品平台上产生和积累了大量的用户头像、昵称、地区、好友关系等相关数据,上述数据是腾讯公司微信/QQ等产品开展经营活动,进行商业竞争的重要核心资源。
法院对这一诉求予以了认定。在禁令裁定书第35页显示,微信/QQ产品拥有很高的品牌价值和庞大的用户群体,其积累的包括具有身份识别作用的头像昵称等用户信息,已经成为可以为其带来竞争优势的商业资源。
那么用户头像、昵称等个人信息的所有权究竟归属何处?用户在多个平台使用与微信相同的用户名称与头像是否需要获得腾讯同认可?用户授权多闪使用本人微信昵称与头像遭腾讯是否有权禁止?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数字经济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汪庆华在《个人信息可携带权与数据竞争》中认为,用户对于企业平台上产生的可识别的专属性的个人数据拥有控制权,对于在平台上产生的数据有权获得备份,并转移到其他平台。平台对于运营中收集的数据就其增值部分可以主张法律的权益,但并不意味着平台对于归集的数据拥有所有权。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同样认为,微信(账号)是最常见的被用来注册/登录新软件的渠道。通过用户的主动发起,经过用户的授权,这一过程通常会调用到社交软件的昵称、头像等指向用户网络身份的数据。相对于用户手动设定昵称和上传头像图片的行为,利用社交账号登录的行为只是把其中一个环节转变为自动化处理,为方便用户“移植”自己的个人数据提供了技术手段。
在GDPR(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里,这体现为用户的“可携带权”,对应的是企业需要根据用户指示承担提供“结构化、通用化和可机读的”数据、并向其他企业去转移这些数据的义务。
目前,法院禁令已下,不论最终结论如何,现在多闪为执行法院禁令,已向用户发送修改头像及昵称提示。
2019刚刚过去三个月,字节跳动旗下已有两款产品收到腾讯向法院申请的禁令。除多闪用户不能使用微信头像外,因腾讯申请诉前禁令,西瓜视频游戏直播已无法搜索到腾讯腾讯旗下《王者荣耀》的直播内容,相关的内容创作者也无法在西瓜上直播《王者荣耀》竞技。
法律的应该归法律。但腾讯依靠其巨大的企业影响力,在社交、游戏等强势领域动辄封杀或利用公权力打击竞争对手,不断让用户做出“艰难的选择”,短期是给自己建立了垄断壁垒,但长期来看对用户、创新企业甚至整个行业的发展造成的伤害难以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