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国外媒体报告,韩国国会通过了一项名为《电信商业法案》(Telecommunications Business Act)的修正案,也被称为“反谷歌法”,该修正案明确禁止谷歌和苹果等主要应用商店运营商,强制软件开发者使用其支付系统。(包括内购内容,运营商能在支付过程中收取至高30%的佣金)。

相比许多手游玩家也对“6元首充、648一单”这种消费模式比较熟悉,其实这个定价主要就是因为苹果商店的支付设置,受美国法律约束,按照法律的规定单次最高充值金额是不能超过100美元(约等于648元), 最低1美元(6元首充的由来)。从这一点就能看出运营商对支付的影响有多么深远。

苹果回应称,该法案会给用户带来风险,用户从其它来源购买数字商品可能会卷入欺诈、损害隐私,而且管控购买时也会很困难。苹果进一步辩解称,在韩国有482000位注册开发者,至今为止它们通过苹果合作赚取8.55万亿韩元;如果修正案通过,用户对App Store采购的信任会被削弱,从而影响开发者利益。

谷歌发言人发表声明称:“我们将考虑如何遵守这项法律,同时保持可以支持高质量的操作系统和应用商店的模式,并将在未来几周内分享更多信息。”

谷歌随后还对发言进行了补充,称Android操作系统之所以能保持免费,靠Google Play应用商店收取的服务费占了很大的比重,开发者从而可以接触到接全球数十亿消费者的工具和平台。

除韩国之外,其他国家也对此有所行动。比如,俄罗斯要求电子产品预装俄罗斯开发者开发的应用程序;澳大利亚正在考虑对苹果和谷歌支付等服务进行监管。美国也有立法者提出了类似于韩国通过的立法。外媒指出,韩国的新立法最终可能会被其它国家的监管机构所借鉴。相对来说,国内应用支付系统已经较为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