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轻装上阵,才能大步快跑。
来源|潮汐商业评论
ID:daily-case
作者|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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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商和直播行业之后,平台经济监管来到了数字音乐领域。
7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一案发布公告:因交易“应报未报”对腾讯处以50万元罚款,同时附加一定条件,对原有音乐版权授权模式进行调整,允许保留一定形式下部分独家授权。
对此,腾讯发布公告回应表示将认真遵守决定,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依法合规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市场的良性竞争。
腾讯音乐方面也回应“全面诚恳接受”,并将持续强化依法经营,不断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立足行业的创新与发展,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为广大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促进数字音乐事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此次监管意义重大,对互联网平台经济和中国音乐行业的未来都有深远影响。据悉,该案件是市场监管总局追溯“未依法申报”案件中,首个“附条件”,也即: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对于规范互联网行业的投并活动具有指导意义。
此外,于音乐行业而言,对音乐版权授权模式的部分调整,保留一定条件下的音乐人与新歌独家合作模式,一方面将实现创作者、版权方与平台合作方式的又一次升级,另一方面也能激励各平台之间展开非版权维度的各项竞争。在维护网络音乐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的前提下,或将推动中国音乐新一轮的创新变革,保障未来长期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对于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一案的监管,是继阿里“二选一”和“斗鱼虎牙合并案”之后,监管部门在平台经济另一细分领域“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精准管理案例。
据悉,该案件是市场监管总局追溯“未依法申报”案件中,首个“附条件”,也即: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经营者集中案件,既以法律法规为裁定准尺,又考虑到具体案例的实际情况,通过合比例性的处理介入,对涉事企业实际运营精准干预和有效限制,既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也避免了过度干预。
而当平台经济监管进入数字音乐领域,再一次展现了监管机构执法手段的多样化。
音乐与电商、直播领域并不尽相同,此次监管在解决竞争顾虑的同时,兼顾了产业特殊性。作为交易获批准附加条件,此案将对原有音乐版权授权模式进行调整,允许保留一定形式下部分独家授权。《决定书》规定,与独立音乐人的独家合作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与新歌首发的独家合作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此次监管,仍赋予独家授权模式发挥作用的空间,避免了将这一模式本身“一棒子打死”。可以说,这种方式在确保各平台所保留的独家版权不会实质性影响市场竞争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当今中国音乐产业发展的特殊性。
图/pexels
对于此案的监管,总局“金额罚款”结合“行为调整”并举,反映了监管能力与理念的不断升级,提升了行政执法的威慑力;兼顾行业规范与长远发展的综合性考量,有效解决市场竞争顾虑、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同时,尊重版权行业特殊性与从业者利益。既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也避免了过度干预。对于行业具有总体示范效果,且有利于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市场监管总局仍赋予独家授权模式发挥作用的空间,允许保留一定形式下部分独家授权,《决定书》规定,与独立音乐人的独家合作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与新歌首发的独家合作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如何看待新歌首发三十天和允许一定条件下音乐人独家合作?笔者认为,这对于平台、唱片公司、音乐厂牌、音乐人来说,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对于上游音乐版权方而言,唱片公司、厂牌、音乐人与平台的合作模式将进一步升级,呈现多样化态势。显而易见,单一app的局限性将越发明显,只有完善生态能将音乐内容价值最大化的平台,才能在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
事实上,长期以来,音乐版权的竞争除了看得见的“金额”之外,也在考验着平台的“价值观”,谁真正尊重音乐行业的基本原则,尊重正版化、尊重音乐有价、尊重音乐付费,谁就将赢得行业尊重。
对于平台而言,在此次监管对音乐版权授权模式调整后,势必将进一步激发版权维度以外的竞争。
激励网络音乐平台不断创新,激活发展活力,提供多元化、个性化服务体验,塑造平台的独有特色和优势。例如:通过算法和技术方面的创新,精准推送用户喜爱的歌曲,用以满足消费者不断提升的多样化及个性化用户需求,为用户创造更优质和超乎想象的音乐娱乐体验。
图/pexels
在笔者看来,监管的目的不是限制和惩罚,而是有效减少对市场的不利影响,助力行业尽快恢复健康有序竞争。
事实上,从2015年“最严版权令”的颁布到近期《著作权法》新修改,在监管与行业发展的多重推动下,独家版权授权模式已逐步升级为“独家与非独家并举”的合作共创模式,音乐内容的价值释放路径也已从早期单纯的版权授权进入了多元场景和生态的联动共创。
而此次监管措施之后,中国音乐行业迈入音乐版权更加开放的时代,并且,单一的版权采购也逐步转向内容共创模式。
此外,此次监管还将纠正数字音乐行业一直以来的通病:“高额保底”,音乐版权成本将回归理性,为平台与行业减负。
近年来,持续走高的版权费用导致中国网络音乐平台在音乐业务经营过程中严重入不敷出,继而制约了中国音乐产业整体的可持续发展。究其根源,高额的保底金制度难辞其咎,加之我国音乐行业尚不具备成熟的付费机制,众多消费者未形成持续的、良好的付费习惯,导致各网络音乐平台在不得不向上游版权方支付高昂版权费用的同时,却依然要面对“造血功能”不足的窘境。
据此,本案中市场监管总局力求通过纠正高昂版权授权费用这一行业通病,意图引导音乐版权费用基于现实情况,回归理性轨道。
为平台减负,也代表着为行业减负,将助力中国音乐行业跨过发展瓶颈,步入新的发展轨道。
中国音乐行业近年来正在经历大发展时代。在2014年,中国音乐市场(录制音乐)在全球排名仅19位,中国音乐市场迈入大发展时代,在2015-2019年,在全球排名持续提升,在2018年首次跻身全球前10,在2020年位于全球第7位,并且,发展增速领跑全球各个区域市场。中国数字音乐的大发展,也推动了全球音乐产业的复苏。同样是在2014年,全球音乐市场(录制音乐)收入达到21世纪以来的最低值,在2015年触底反弹开始复苏增长,这其中,中国音乐行业的大发展不可忽视。
图/网络
中国音乐行业从如今的全球第7迈向全球前五甚至全球前三,需要新的发展驱动力,而此次监管过后,将清除行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此前,版权成本高导致大量成本投入于资源采买而非价值创造环节。在数字音乐平台“减负”后,能够以更多的资源和资金投入到产品与技术研发、音乐人与原创支持、服务提升等价值创造环节,进一步探索商业模式创新与优秀作品的宣发创新,推动行业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行业轻装上阵,才能大步快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