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科技厅开展2022年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企业需根据创新发展需求于5月30日前向所在市县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省科技管理部门将发布企业科技特派员名单,明确派驻企业。
申报企业科技特派员应满足条件:一是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院所具有技术专长的教师、科技人员;二是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和技术特长,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三是熟悉企业科研情况,有志于从事产学研结合工作,对服务科技型企业有浓厚兴趣,能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发展中的科技问题。
申报驻点企业应满足条件:一是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入库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创新能力较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二是自主创新意识强,为企业科技特派员安排合适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提供相应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三是具备较好的科研基础,能为企业科技特派员提供配套科研条件。
企业科技特派员主要采取兼职方式派驻企业,时间一般为2年,服务企业时间累计不少于100天,到期后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继续申报。主要任务包括摸清企业技术需求,协助制定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协助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参与企业研发,解决企业生产和新产品研发中的技术问题,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促成企业与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平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企业研发团队,联合培养人才;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典型示范效应。
支持措施方面,通过定向征集,择优将企业科技特派员与派驻企业产学研合作科技项目列入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专项,给予立项资助;鼓励派驻企业和企业科技特派员聚焦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重大科技技术创新需求,凝练“揭榜挂帅”项目,符合条件给予优先支持;派驻企业申请海南省科技创新券,符合条件的给予优先支持。
此外,还将支持派驻企业布局建设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联合重点实验室、院士创新平台等高水平创新平台;鼓励派驻企业申报国家级创新平台,推进各类科技创新要素资源向派驻企业集聚,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对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评价,对评价结果优秀的企业科技特派员,授予优秀企业科技特派员荣誉称号,积极推荐申报海南省相关人才计划;鼓励派出单位制定支持企业科技特派员创新的政策措施,设立与之相适应的人才评价体系,调动科研人员参与企业创新的积极性;鼓励派驻企业采取有效办法,为企业科技特派员创新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科研创新支持,营造协同创新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