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激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活力,加强和规范科技特派员的管理,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效能,日前,宁波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宁波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

《办法》分为总则、工作职责、选派条件及程序、管理评价、扶持政策、监督管理、附则等七部分内容,进一步规范了宁波市科技特派员的职责任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及派驻服务补助标准。

从市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到市内农业龙头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乡土专家,市科技特派员队伍选派渠道进一步拓宽。从乡镇、街道等基层一线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到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等产业链上下游核心生产经营主体,市科技特派员派驻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展。从开展农业技术示范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活动、到提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指导、科技培训等,市科技特派员服务方式进一步丰富。

《办法》明确,宁波市科技特派员按照“政府搭台、市场选择、自愿参加”原则进行选派,个人科技特派员每年到派驻单位或利用线上平台开展技术指导、科技培训等活动不应少于10次;团队及法人科技特派员,协议每年组织技术指导、科技培训等活动不应少于5次。年度绩效评价等次为称职及以上的个人科技特派员每年每人生活及交通补助最高不超过5600元;法人科技特派员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主要用于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创新创业服务等活动;团队科技特派员按照申报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项目予以择优资助,每年不超过50项,单项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

宁波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宁波科技特派员已实现市县协同联动,服务范围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及乡村产业。2022年登记备案市级个人科技特派员340名,团队科技特派员136个,法人科技特派员10个,全年引进新品种895个,推广种植面积12万余亩,建立示范基地2万余亩,带动就业9000余人,新增产值约13亿元。

下一步,宁波市科技局将按照《办法》要求,全面加强对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管理和支持,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项目,落实各项激励政策,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走深走实,为助力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