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决策部署,6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牵头组织召开自治区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动员部署会,内蒙古开发科研助理岗工作全面启动。自治区科技厅与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国有资金监督管理委员会6部门建立了协同机制,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共同组织实施,首批公开发布848个岗位。12个盟市科技局、3个国家高新区积极推动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大力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14家区直单位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扎实安排部署,加强与本单位内各部门、各学院及平台载体依托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了厅际协同、系统联动的高效实施机制。

自治区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依托国家高新区和科技计划项目,统筹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和往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两个工作重点,采取四项措施持续推进。一是把开发科研助理岗位作为各地申报和综合绩效评价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必要条件,加快推进科研助理岗位设置;二是要求各国家高新区和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科研助理岗位职责制定招收计划,及时公布招聘信息;三是要求招聘单位用好用足相关政策,消除科研助理的后顾之忧;四是挂图作战、倒排时间,确保任务指标如期落实到位。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将强化保障机制,加快落实相关政策;完善科研助理岗位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督查机制,强化协同配合,一体化推进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