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和青海省关于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加强权力制约与监督等精神,根据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按照《青海省基础研究计划管理办法(修订)》《青海省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近日,省科技厅组织开展2021年度青海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监督抽查工作。
本次检查以随机抽查和现场检查方式开展,随机邀请医学、农牧、生态、信息、能源、材料等相关领域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共20人,对抽取的18个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结果显示,抽查项目均按照合同书约定的各项任务进度实施,个别项目执行期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经费支出滞后。针对实施进展缓慢、经费支出不合理的项目,将根据检查情况通告承担单位和课题组,限期作出整改,确保项目按合同约定实施完成。
此次检查结合科技计划管理层级,实行分层分级和事中事后的监督机制,强化项目承担单位、课题组及科技主管部门管理职责,推动建立内部风险控制与外部监督评估相结合的“大监管”体系,注重结果的反馈和运用,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现代科技治理体系,确保科技项目管理跟得上、管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