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省科技厅印发《甘肃省科技专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贯彻落实《甘肃省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又一具体举措,《办法》积极探索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高校院所为技术依托的产学研结合长效机制,打通高校院所与企业的合作通道,引导科研人员到企业开展科技服务,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成果转化和企业发展。

《办法》提出支持科技专员带项目到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工作,这一创新举措旨在解决长期以来制约科技人员到企业一线开展科技服务的瓶颈问题,有效激发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热情。同时,此举对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具有深远意义和影响。

《办法》明确了科技专员工作职责和派出单位、入驻企业的职责。其中科技专员主要职责是围绕企业科技创新,指导企业研发、培养科技人才、制定技术发展战略、共建创新平台、申报和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办法》明确科技专员入驻企业为在我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并为已入库(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企业及有潜力在科创板、北交所上市的企业和有研发需求的规模以上企业。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按照《甘肃省科技专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科技专员工作,积极探寻创新资源与企业技术需求之间的最佳结合点,引导更多高技术人才参与科技专员工作,为企业科技研发、人才培养、平台建设等提供技术支撑,不断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将强科技深度嵌入强工业行动。

(来源:甘肃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